市卫健委27日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健康体检行业“实名制”体检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体检机构登记岗位应配备身份证阅读器,应用体检信息系统现场读取受检者身份信息并核对,确保“实名制”体检有效落实。
市卫健委通知要求,各健康体检机构应高度重视健康体检流程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身份核验职责。应制定合理的流程动线;严格落实“实名制”体检制度;完善人证比对、现场照片采集等环节;加强登记、采血等关键岗位的身份核查力度;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防范代检事件发生。
体检登记岗位应配备身份证阅读器,应用体检信息系统现场读取受检者身份信息并核对,确保“实名制”体检有效落实。健康体检机构应加强对体检者自我行为的约束和管理。在登记环节受检者应签署“实名制”体检承诺,承诺各检查项目均由本人完成,不存在他人代检的行为,若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健康体检机构应加强体检信息系统和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加强体检信息历史数据的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历史结果比对,发现受检者检测值偏离较大时,系统自动预警提示核查。对采血、放射等易发生代检的环节,应安装监控系统,重点核查、重点防范、重点管理,不给代检行为以可乘之机。(记者 孙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