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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惩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

  • 时间:2024-12-25
  •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 作者:佚名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表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

  最高法介绍,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公共安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有的甚至形成跨省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黑灰产业链,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从严情节认定方面,对于实施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犯罪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伪造证件类型特殊、数量多、危害大的犯罪分子,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在经济制裁方面,不仅依法追缴犯罪分子全部违法所得,更注重充分发挥财产刑作用,切实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力度,剥夺或者削弱其再犯罪的经济能力,以更好实现刑罚的威慑、教育和预防功能。

  同时,还要突出全链条打击。近年来,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呈现产业化、链条化趋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注重打源头与打市场并举,认真审查假冒证书来源和去向、非法获利资金流向、涉案人员关系网和所处层级等证据,查明“产供销”各环节犯罪,确保全链条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假验证、假考核、假营销等犯罪。(记者 高健)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xyw/xfxw/202412/t20241225_46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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