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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保委:提防不良商家借疫情出售过期药品

  • 时间: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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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记者 万晓东)2月27日,安徽省消保委向社会发布了2020年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到合法合规的药店购药,并提防一些不良商家借机出售过期药品。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安徽省消保委从该省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发现,一些不良商家借机出售过期药品。2019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将由药监管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徽省消保委在消费警示中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到合法合规的药店去购买药品。合法药店是指零售药店必须有两证,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两个证都应该公示在药店醒目的位置上。同时国家规定,开办药店必须有注册的执业药师,大家要注意看一下执业药师注册证。合规药店是指零售药店的药品和非药品要分开摆放,药品应该在合适的温度下储存。消费者到药店买药,先看药品和非药品是不是分开摆放,药品是不是储存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度条件下。   安徽省消保委表示,如果不是合法合规的药店,购买的药品存在质量上的风险。第一,如果不合法,药品的采购渠道和来源就不能保证,服药风险比较大。第二,如果不合规,药品没有储存在符合要求的温度条件下,药品的质量不能得到保证,服用也是有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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