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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时间: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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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 王文郁)从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辽宁省沈阳市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共立案22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日前,沈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的有关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幸福。2018年8月以来,沈阳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经过调研分析,沈阳检察机关将网络订餐平台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为重点。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率先查实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大众点评等网络订餐平台存在实名认证不符、卫生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引发了全市范围内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专项清查行动。

  沈阳市各区县检察院共立案调查网络餐饮加工违法类线索100余件,发现问题10余类,立案8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7份。沈阳市各区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024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318户,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775户,下达责令改正104份,警告31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1户。

  沈阳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监督行动有效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履行法定义务,在形成检查督查常态化机制的同时,针对校园周边商店、饭店出售的食品和各地农贸市场、早市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有的予以立案处理,有的发出检察建议,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的问题现已得到有效整改和查办。

  另据沈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沈阳检察机关积极办理相关案件在食品安全领域共立案229件,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类88件、网络餐饮加工违法类87件、农贸市场违法类10件、校园周边违法类5件、保健领域违法类25件、其他类14件。

  同时,沈阳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0件,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类64件、网络餐饮加工违法类87件、农贸市场违法类8件、校园周边违法类5件、保健领域违法类17件、其他类9 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113件,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类37件、网络餐饮加工违法类59件、农贸市场违法类5件、校园周边违法类4件、保健领域违法类4件、其他类4件。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沈阳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包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类案件11件和保健品领域案件1件,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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