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下旬,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等14大类食品1340批次,合格132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其中,有5批次油条均存在铝残留量超标现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福州市仓山区渔美味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晋江市梅岭日天麻辣烫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南安市水头镇陈志红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南安市水头镇韵师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漳州市芗城区陈平豆花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均是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厦门市集美区韩之味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厦门市集美区詹文彬饮食店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漳州市芗城区隆江餐饮店的消毒餐盘(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均是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项目不合格。
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中盛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3月12日生产的木薯粉,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台江区宝运祥食品商行。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泉州市丰泽区新天意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2日),经初检和复检,腐霉利不合格;惠安振兴福德龙超市销售的活花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经初检和复检,镉(以Cd计)不合格;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金山路分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合顺昌贸易有限公司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经初检和复检,镉(以Cd计)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